张扣扣案二审维持了一审的死立执判决,如无意外,最高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核准。在尘埃行将落地之际,写一篇,说道说道。
张扣扣从其杀人的那一刻起,其实结局就已经注定。特别是一审时一位律师同行的曝光率非常高的辩护词,希望从情理上为张扣扣加分。当时就已经明白,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别无他法。自古有两句话,听起来都有道理:法不容情和法律无外乎人情。前者,让人感觉到法律都是公正无私的;后者,让感觉到法律一般不会超出人类社会的情感之外。即基本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人的感情思想。也就是说,法律富含人性化。因为法律也是人制定的。但是本案如此严重的后果,仅仅用感情是很难成为从轻、减轻的理由的,所以,无论辩护律师如何从情理上辩护,都是无济于事的。
虽然说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还在进行着,但也已经早就开始了现代化的进程。同态复仇的事情是不允许发生的。因为,即便是你认为司法腐败,即便是你认为对你不公,司法终究还是拥有最终解决问题的权力,是必须的选择项。容得下你质疑,但容不下你抛弃。所以,如果你认为某一级司法机关的处理对你不公,你就需要先考虑是否是自己的理解有问题,再有就是要考虑国家规定的救济渠道问题。不能把自己奢求的公平当做司法必须要做到的事情,也不能置国家设置的救济渠道于不顾,自己就快意恩仇干起来了。
张扣扣案发生之时,媒体上很多的声音是想救他,说是为母复仇,重复着古老的复仇故事。当大家都很关注这个案件的时候,就意味着这个案件的判罚将对社会形成重要的影响。君不见南京彭宇案的影响?如果不是媒体报道出来,大家关注了彭宇案,怎么会产生如此大的恶果?!具体到张扣扣案件,如果留他一命,可以预见的是将会有不知道多少的李扣扣、王扣扣爆发出来,到那时再反过来看张扣扣案件的时候,大家又该如何思量?!相信,就算是为了避免李扣扣、王扣扣的出现,也必须让张扣扣离开这个世界!
张扣扣难道就没有生还的可能了吗?不能说没有,在现有证据条件下,自首和认罪认罚已经不足以救他了。势必要求新的量刑情节的出现。譬如揭发他人犯罪形成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譬如竭尽所能赔付受害家属并取得了谅解等等,如果没有新的重要量刑情节的出现,意味着故事结局已定,大家需要做的是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不要动不动就喊打喊杀,要以和为贵,要和气生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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