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森合律所律师的诉讼代理,孙瑞红主任带领大家重新解读和学习了河南省司法厅2006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指导监督意见》(下简《意见》)。
《意见》要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能挑词架讼,激化矛盾,不得参与或建议当事人以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或其他非正常的手段促使案件的解决等。坚决不允许出现律师代理敏感案件促使事态扩大或利用媒体炒作引起国内外舆论不良影响的事件;不允许出现鼓动群众与政府对抗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恰当把握与媒体的关系,对案件谨慎评论,禁止利用媒体发表影响案件结果和公众情绪的评论,禁止违反纪律与境外组织、媒体接触。
最后,孙瑞红主任对森合律所全体律师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对于全体律师需要通过自查,主动寻找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对于森合律所需要加强内部管理,防止问题重复发生,积极健全律所防范机制,切实做到事前教育、事中惩治、事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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